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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世纪80年代的武汉大学,因刘道玉的锐意改革创新而成为中国高校改革的一面旗帜,成为千万学子向往的精神家园。
武汉大学法学院是学校的一张王牌,有过很多骄人的记录:在武汉大学的历史上,曾有多位法学家担任校长或校务委员会的主任,如王世杰、杨端六、皮宗石、周鲠生等;曾有几名教授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的大法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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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放后,全国法学界有“两培”之说:北京外交部的李浩培,是周恩来总理的国际法顾问,他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;南方是韩德培,一直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教授、系主任。
然而在阶级斗争最激烈的年代,法学教育统统被斥之为培养资产阶级的“大染缸”。1957年反右以后,武汉大学法律系被合并到省属湖北大学法律系,基本上是一锅端了。
粉碎“四人帮”以后,我敏锐地觉察到,一个依法治国的形势必将很快出现,必然会出现法学人才奇缺的局面。于是,在我脑子里立即形成了恢复法律系的想法。
1979年春,我从教育部回到学校,立即抓恢复法律系的工作。一个被一锅端掉了的系,恢复起来谈何容易,师资又从哪里来呢?
真是因祸得福。1958年,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到湖北大学时,当时被打成右派分子的法律系教师,如著名国际私法教授韩德培,国际经济法教授姚梅镇,以及刑法教师马克昌、宪法教师何华辉和法理教师张泉林等,都留在了武汉大学。据说,这是当时合系的条件之一,凡右派分子对方不要,留在武汉大学改造,自己消化。的确是“坏事”变好事,当年的包袱,现在成了财富,是我们恢复法律系的主要依靠骨干。
主意已定,我把这想法告诉了党委书记纪辉,他表示完全支持。于是,1979年3月,学校党委正式开会研究恢复法律系的问题。在会议上,我说:“在历史上,法律系是我校的王牌系,是武汉大学的骄傲。如果说法律系是武汉大学的一块水晶,那么它已经被打破了。但是,所幸的是,晶体虽破但晶核尚存。这晶核就是德高望重的著名国际法学家韩德培教授,他是法学大师,是我们恢复法律系的信心之所在。我们坚信,只要他登高一呼,人才就会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他的旗帜下。用不了多久的时间,就会在他这个晶核的周围生长出一块美丽的巨大的晶体来。”
既然恢复法律系是重铸金牌工程,那么就应当把它列入重中之重的工作,要打破常规,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,要争时间、抢速度,要以力争第一的思想来办法律系。为此,我宣布了三条措施:第一,要把物色和调配教师作为头等大事来抓,只要物色到符合条件的教师,人事处要以最快的速度办理调动手续;第二,鉴于法律系的图书资料也一起被合并到外校去了,因此,必须大力加强法律图书资料建设,采用购、调、复制和交流的方法,把图书资料室建设起来,以满足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要,所需经费,由学校拨给,专款专用;第三,凡是办不通的事,可以直接找我,不允许搞“中梗阻”。
法律系的重建工作是顺利的,速度是超前的,198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,并同时招收研究生。正像我们所预期的那样,我校恢复法律系的消息,迅速传遍了各地,在法学界得到广泛的支持。同时,多年流失和埋没在各地各界的法学人才,纷纷主动来函应聘,希望聚集在韩德培这面大旗下,其中不少是我校法律系早年毕业的校友,他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一个声音:“重铸昔日的辉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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